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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和这个世界,怎样从木变成舟

Such a lovely place, such a lovely 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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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0

多一天爱一天

伊丽莎白布朗宁15岁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瘫痪在床很多年。有一天,她的诗落在年轻的罗伯特布朗宁的手上。罗伯特读过她的诗,仰慕她的才情,写信表达了自己的爱慕。 伊丽莎白不相信一个比她小六岁的青年会爱上残疾的自己。接下来的两年,她写的十四行诗都充满着对爱的怀疑和不安。其中那首“我有多爱你呢?让我来想一想……”,直到现在还被很多人印在婚礼的请柬上。

伊丽莎白的父亲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他们只好私奔到佛洛伦萨。结婚后,伊丽莎白在罗伯特的照顾下,逐渐恢复健康,甚至能够下床行走。从瘫痪到行走,这是一个十九世纪的爱情奇迹。

还有一种传说——伊丽莎白从小因为血管疾病,一直服用鸦片(鸦片曾经作为药材使用),身体状况很不好。21岁的时候,她最喜欢的一个弟弟溺水去世,让她变得更加抑郁而且孤僻,生活不能自理,近似残疾。罗伯特出现以后,带她去了温暖的南方,对她悉心照顾。她的心情变得开朗起来,不但能下床行走,后来还生了一个儿子。

到现在,这些传说都成了迷,可是大家都不否认的是,罗伯特的爱让伊丽莎白的生命得以延续。她55岁的时候,在爱人的手臂中安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不,爱情不是一切,他们在一起以后,经历过很多痛苦。伊丽莎白的病痛总是反复,她有过三次小产,罗伯特本来是一个热爱社交的人,为了伊丽莎白的健康,他也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我想,爱情不会延续我们的生命,是爱人的心情让我们对生有了眷恋——为了多爱他一天,而努力地多活一天。多一天,就能多爱一天。

April 18

大家都爱麦当娜

麦当娜是一个才华出众、工作勤奋、意志坚强的艺术家。
 
她同我们这个时代的所有女性一样,深知无力反抗男性社会,于是只好异化,吸取男性社会的种种恶来施之于男性社会,来反叛男性社会几千年来缔造的种种规矩种种神圣种种道德。她穿着网眼袜唱like a virgin,在夜店用酒瓶展示oral sex,她的放荡是她精心挑选的武器,她的性感,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是左右男性。麦当娜曾因为佩戴“boy toy”字样的腰带被抨击贬低女性,可我觉得正相反,她是在身体力行地把boy当作toy,魅惑他们,玩弄他们,最后抛弃他们。她是荡妇是bitch,她更是个漂亮女人,且不相信海誓山盟,两者兼备于是刀枪不入。所以,麦姐是狂野版的张爱玲,是HP永远满格的先锋战士。抛开物质来说,她的童年有缺失,她结婚又离婚,她至今没有平淡牵手的爱人。那么麦姐究竟快乐吗,幸福吗,我不知道,可是幸福的定义不止一种,谁说做女人,一定要经得起谎言,受得起敷衍,忍得住欺骗,忘得了诺言,放得下一切,最后用笑伪装掉下来的眼泪?
 
追逐麦姐的小道消息是我十年来不变的习惯,看着她的人生向着什么方向挺进,让我这个偷窥狂也获得不少生活下去的勇气,偶尔也借鉴她的作风热烈一番或者造作一下,看来女人的领袖永远还只是女人。
March 08

i feel no goverment in myself

和小宝见面吃饭,宝说,你瘦了,你防备心重了,你没以前热情了。每个字都直击我心扉。

 

公司楼下的星巴克,存在历史可以追溯到我出国以前。那时我常在那里等小含下班,然后一起去衡山路找小马吃饭。我看过她给他写的情书,只是写情书的和收情书的这对璧人,终究没能成为眷属,我知道他们真的爱过。小含远嫁他国,小马至今独身。我曾在苏黎世和小含重逢,两个灵犀相通的天平座上海女人相对无言,恍若隔世。现在,我在小含那时的办公楼里上班,这是梦想照进现实还是宿命的安排?我的桌上放着小含写的书,书里,小马以任何面目存在,我都能看出来。有时经过星巴克,看到固定的位子还会想到那段时光,物是人非啊。如果没认识小含,我会不会做广告人?若非如此,我会遇见谁,会有怎样的际遇?是不是早就埋下伏笔?人有多少力量能撼动命运的掌?

 

从前肆意掠夺,今天加倍偿还。闺蜜不在身边,很多诚实的话不知道该对谁说。小含我很想你,cc我很想你,amanda我很想你karen我很想你,为什么你们都不在我身边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February 13

今夜不该入你梦来

我和周慕不说话,已经整整四十九天了。今夜,我要离开他。

周慕的脾气是变的不好了,经常焦虑,暴躁,卧室里彩色乳胶漆的墙面已是斑驳,那是他酒后撒野用各种利器留下的痕迹。还有我们结婚时候我特意精选的两只大大的青花瓷碗,那是我说以后早晨下面条用的,也被周慕酒后无德狠狠摔了。难怪每次在电梯里碰到楼下的邻居,那位大哥总是略带敬畏的和他打招呼。

傍晚的时候,突然想起今天是我们的纪念日。最近记性是越来越差了,也许有些东西,想隐瞒,却欲盖弥彰。我们回不到从前了,但周慕一定会一如既往,准时在那家餐厅等我。我迟到了,逆风而行,我赶得辛苦。

在周慕的对面,我刚刚入座,只听他冷冷的声音传来,“结婚三周年快乐”,然后推开椅子冲了出去。我知道,周慕还在生我的气。

想起周慕第一次为我过生日,我一个人站立在集市里,手提一大袋胡萝卜和小白菜,一脸的委屈,只因为周慕突然不见了。那天,天真蓝,集市里的人们忙碌而安详,就在我快要咒骂的时候,我看见一大束雪白的香水百合,一张卡片上写着:给我的亲密爱人!那一天在风里头,我坐在周慕的脚踏车后面,我把脸紧紧地贴着他的背,我想自己一定要嫁给他,无论我是否还是妈妈的女儿。周慕猛然回头,一脸严肃地看着我,说:“别离开我好吗?”我说:“永远不!”可是我没料到永远竟然如此短暂。那天的风,那天的野花香,那天的阳光我从没忘记过,我以为我忘了。我不住地发抖,原来除了寒冷可以让人颤栗,还有回忆。如果早知道爱只能停留在开始,还会不顾一切地张开双臂吗?

此刻,书房里在放我们结婚那天的录像。录像里我笑魇如花,好友对着镜头大声说,周慕,你要对李姝好一辈子……月光从窗口洒进来,周慕已经睡着了,脸上泪水纵横。我简直要窒息了,恨不能亲口说出我依然爱你。氤氲中,我轻轻上了床,从背后紧紧拥住我的爱人:“多么多么爱你,多么多么爱你……”突然,周慕从黑暗中坐起身来,对着墙上我的黑框相片问:李姝,是你吗?

大限已到,我要走了。再见我心爱的人,今夜不该入你梦来。
 
<纯属虚构>
February 01

无解悲剧

我最初开始对写作产生兴趣,有一个原因是光意淫不过瘾,我想改写某些人物的命运。初中时看《东京爱情故事》,第二天必与同桌讨论剧情,诅咒里美,直到今天,里美仍是我最想掐死的女配角,没有之一。扯远了,今天主题不是这小贱人。我有很多天真热忱的想法,我要成全胡斐与程灵素,苏晋与李文秀,为什么小人鱼和王子不能在一起,如果王子知道救他的是人鱼,那结局会非常的美好,是广大文艺青年所喜闻乐见的。
 
我所改写的剧情(狂野版,非浪漫版)大致如下:小美人鱼拿着刀子站在王子身边下不了手,我一急,打开随身皮箱,从手铐皮鞭蜡烛油里,翻出重口味终极武器——波斯黄瓜刀,上去就是一下子,王子挂了。小美人鱼哭得很伤心,我拎着她一把扔回海里:哭哭哭,哭个鸟啊,赶紧的回家去,有这劲哭男人不如留着孝敬爹妈。
 
后来知道,没有用的。王子不爱小美人鱼,就算早知道,也不会爱,只是感激;莉香不会和完治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完治心中有个里美,怎样都不会消失。这就是无解悲剧,因为在相等条件下,再来一次依旧是悲剧,谁说结局不是宿命般的降临?
 
没有恋爱过的小孩不理解小人鱼,刚开始恋爱的人觉得她很伟大,走过一遭的人后悔自己手段不够,走过很多遭的人知道结局必然这样,何必强求。所以,不是你好,你美丽,你爱他,他就一定会爱你;所以,这道理趁早明白,能少绕些弯,冷笑一声继续上路。
December 05

在这样的夜晚,说给自己听……

“爱一个人放弃一个人都已不再是我生命中的痛点,现在的痛楚是当我半夜醒来我的身边是冰凉的,有时候我很想突然说点什么,面对的也只是雪白的墙壁。我看见那么多美丽的风景,我遭遇那么多多情的男人,可是我总想留住些什么,然后把他带向我下一个生命阶段,可是从来都没有让我得逞,我总是催自己忍住眼泪快快前进,可是前面有什么呢?我看见别人眼里快乐积极的Disney,我用那个Disney来激励自己,但愿那个Disney永远不要死去。”
October 13

站在青春的门槛上

在快满25岁的时候,我开始怀念十多岁时候的时光,虽然那时被念书之事所累,觉得生活无甚乐趣,但在今天看来是最烂漫和纯净的日子。前几天整理东西,发现一本初中时的日记本,在上面留有这么一行字:我要做个警察,要么黑帮老大的女朋友。写下这行字后的十多年里,我并没有朝着这个理想奋勇前进,因为我太懒了。

小时候,我是个非常羞涩腼腆的小姑娘(大家不要笑!)。邻里间,每每有小男孩邀请我加入他们的游戏,我总会低下头不知所措。然而这样的情况在我长大后,彻底颠倒了个儿。我偏爱害羞的男生,我喜欢紧盯着他看,看得人家心里发毛,脸上发烫,终于别过身走开,留我在原地hi得不得了。

我开始欣赏那个害羞的男生,我特别爱看他打篮球的样子。一次他跟我说,打完球后身上汗味很重,很为此苦恼。不巧那天黄河逆流,日月当空,我血液里邪恶的酶在翻腾,小白兔正目露凶光。我告诉他,那是因为腋毛浓重汗液不能挥发,只要把腋毛剃了就不会有味道了。我连哄带骗,协助他把两个胳肢窝刮得光溜溜的。哈哈,他可真傻。真相很快水落石出,因为他被男生们给集体鄙视了,从此再没和我说过一句话。我纯真的初恋就这样,以匪夷所思的情节毁于一把剃须刀,人间悲剧啊。

再大一点时,有个健美教练看上了我,天天怂恿我妈让我拜山头认他做老大,还向没见过世面的我展开美好蓝图,争取成为市级运动员,将来出国比赛,汽车洋房吴彦祖……他认定我是个好苗子,骨肉均匀,出肌肉快。至今我不得不佩服那教练的眼光毒辣,我的主食无非酸奶水果小青菜,吃素都能长得如此人高马大,真不敢想象,要是天天蛋白粉增肌丸会把我催生成什么样的母金刚。幸好当年我妈没贪财接了这生意,否则搞不好你们能在这次京奥的铁人全能赛上看到我。

我没有练健美,也出了国。若干年前有一个棕色GG,他是各色人种的DNA结晶,血统无比复杂。在一个party上,他用中文,对着我完整地唱了一遍《月亮代表我的心》,我知道他之前一句中文都不会。那一刻,他的眼神变得像丝绒一样温柔,微微抬起下巴看过来,抿出一个月光那样迷人的微笑。刹那间,我惊呆了,我以为我的铁石心肠就要被融化了。昏黄的灯光下,他的面孔和夜色的分界线,越来越模糊……一个现实问题刷地摆在了我的面前。如果我和他结婚了,生下孩子一道黑一道白的,那不成斑马啦?以后离了婚,我带着小斑马,谁愿意娶我啊?于是我矜持地拒绝了他,并以刘翔的速度往反方向冲刺。现代人喜欢快捷高效,也太懂得保护自己,我再也没有收到过这样花心思又费时间的厚礼。所以我会记得斑马他爹一辈子,还有那首唱得荒腔走板的歌。

回国后,我曾是一名外企加班青年。一位优雅的女士向我打开广告这扇门,告诫我做AE要准备好眼泪一缸,我见识了吓傻了,慌忙逃了出去,黑暗的夜里我的脸像大理石一样光滑冰冷。我没有曾以为的那样坚强能吃苦,还差点迷失掉温柔的自己。在如今这当口,天秤座的优柔寡断在我身上分毫毕现,我东看西看,迷茫得像小孩。我的心和我的脸一样,始终顽强地保持着少女态,我是表里如一的高龄少女。

写不动了,烂尾楼烂尾楼。

October 05

我从来不是多愁善感的女生

自打我开始写博客起,就不断有人跟我说,原来,你是文笔那么优美,心思那么细腻,原来,Disney是那么多愁善感的女孩子呀。Jason zhou语重心长地教育我,从你blog看出去,你的世界是灰色的,希望变成彩色的!Doc.王问我小时候有没有被人强奸过,以至于如今对男人心似铁打,惹得我很想跳起来踢他一脚。其实小小的我只是脑袋瓜被塞满,扳着手指在想该对那件事先开刀。其实有很多事情要比拥有一个男人好玩得多。老娘没被强奸过,老娘只是有做强人和奸人的欲望。做成了强人和奸人,就要治好我的光敏症,把吴彦祖打包扔进后宫,买上连绵起伏的栋栋新房,我讨厌的人都要乖乖倒下,让全家吞下长生不老丹,让整个世界都匍匐在中国脚下,把长城延续性地越盖越长,再在长城上造上轻轨通遍全球,除中国以外剩下的地域,全都叫“乡下”……总之是我想干吗就能干成什么,我想强奸哪个梦想,就能奸成,如果那个时候有个动物叫“好男人”能够依旧以深情目光在背后望着我的所作所为,对我说动心的情话,那么我这一生就圆满了。
August 09

送他银莲花

银莲花(Windflowers)  
花语:开花时节,可爱的花朵迎风摇摆,就像在引颈期盼着什么似的,所以它的花语是——期待。
 
它的花语源自希腊神话。银莲花的希腊语是风的意思。银莲花是由花神Flora的嫉妒变来的。这则神话是说,嫉妒Anemone和风神瑞比修斯恋情的Flora,把Anemone变成了银莲花。也有另一种说法是,美神Aphrodite所爱的美少年Adonis,在狩猎时被野兽所杀,从他胸口中流出的鲜血,就变成了银莲花。因此,银莲花是一种凄凉而寂寞的花。
 
《雪山飞狐》这本书里,金庸写马春花对福康安的爱情,写徐铮对马春花的爱情,写胡斐对袁紫衣的爱情,也写程灵素对胡斐的爱情,无一不苦不凄凉。
 
王晶版的对原著改动很多,穿上衣服后的阿娇我还真认不出来了。有人说:相比剧中的灵素,书里的她就实在幸运太多了,胡斐虽不爱她,到底却在她死前全心全意的护她,自己中毒了且不自知,心中惦念的只有她的安危,回看的时候仍是感动,也无怪她会为他不要性命,其实胡斐又何尝不是呢,他每次为她出手对付她的师叔师姐,都是拿命在拼,就算她嘱咐过千百遍,一旦她有危险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出手。也许胡斐的性格并没出现偏差,只是那一刻他的身边怎么就多出了一个袁紫衣,在她面前,灵素不得不让位,也许是王晶觉得虐的还不够,肯为你爱的人牺牲性命算什么,你肯为他爱的人牺牲吗?
 
没有袁紫衣的貌若天仙,没有袁紫衣的可爱活泼,可是,我愿意为爱陪你走天涯,我愿意为你身涉险境,我愿意为你的父仇殚精竭虑,我愿意给你安排好一切后路后牺牲自己换取你的存活,并为了让你不内疚死再给你一个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做得再多,算得再多,爱得再多又如何?她不明白的是自己在娘胎里做造型的时候就输了。 
 
胡斐在程灵素为他而死的时候,铁匠那首情歌,似乎又在耳边缠绕,“我要待她好,可是……可是……她已经死了。她活着的时候,我没待她好,我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上的,是另一个姑娘。”
 
人世间的凄凉就是,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假如真的是这样,就送他一束银莲花吧!只有懂得寂寞凄凉的人,才能理解别人的寂寞与凄凉。
August 03

八月的雪

Q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
 
事情,就发生在这看似平静无波的日子里。每个女人这辈子不傻一次,便觉得这人生过得没滋没味。但是这种折腾,趁年轻赶快办了比较好。
 
下午陪Q去他们曾经的爱巢拿东西,我低头整理,Q坐在床沿发怔。一片静默中,她突然开口说话:那天在这张床上,我们刚做完爱,他也许突然觉得这样很空虚吧,就冒了一句话:有件事我想跟你说。我从后面甜蜜地抱着他,说恩,你说。他说:其实我是有女朋友的。
……
我无法形容我当时的感觉,我觉得我都快要哭了。我不知道如果我是Q,我会不会还有勇气站起来……
 
如果有男生能看到这一段,我想说的是,无论什么情况,别做这么残忍的事情。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全心爱着你的女人,你今天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她可能永远不会有勇气重新站起来。你们不是女人,你们不了解女人的这一颗心,在这一刻,是怎样被翻来覆去地搅成肉泥。
July 14

当零点过后,我脚步凌乱,眼神迷离地走出长乐路989,像个夜店刚下班的姑娘

当我被弹性创可贴轻巧创可贴防水创可贴透明防水创可贴卡通防水创可贴苯扎録铵创可贴防水苯扎録铵创可贴一轮接一轮地蹂躏

当我被牙刷牙膏漱口水中广协全方位清洁反反复复,掏空自己

当我看着万家灯火,忍不住泪水滴落

当我回忆起今天的时候,自己的这样溃不成人形的状态,这样巨大的压力,这样无穷无尽的痛苦

当JWT变成我的情人,当我的情人露出凄绝的面目

请不要问我,做广告快不快乐,其实,你应该知道,做广告就是不问快乐不快乐。

July 03

私奔的女儿

从前她是个美女,她的美没有给她闯祸,也没给她造福,只是空自美了许多年。外婆给我看过她年轻时候的照片,有着明亮的表情和性感的大腿,阳光在她的肌肤上洒上金粉,犹如南美洲的野性女子。有一年,她遇见他,不食烟火的雪莲惹了凡尘,邂逅他,爱上他,追随他,不远千里,从上海到西安。
 
半年后,或者更长时间,她孤身回到上海,没有人知道细节――或者知道了没有告诉我。我只听说,那时起,妈妈剪去了及腰的长发。
 
定是他,教会她眼睛是用来送秋波的,嘴唇是用来亲吻的,手臂是用来缠绕的;也定是他,教会她爱情里不仅仅有甜蜜,也有辜负和绝望。除此之外,他的存在也是为了告诉她爱的能量有多大,爱能让我们变成什么样子,爱具有无限大的影响力。不过,缘浅,从此萧郎是路人。
 
我想起多年前,妈妈看着我复杂的眼神。我继承了她的眉眼,也继承了她的热烈和不妥协。突然之间,我领悟到了妈妈的苦心,那是她,需要终生隐忍的伤。我开始明白张爱玲的那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究竟是怎样的一番情意了。
 
爱,照亮天地,看天边绝美的火烧云,浩瀚无际的一片海,躺在阳光下的猫,一封很多年前的信,妈妈的双手,曾经爱过的城市,深夜荡漾着音乐的办公室,站立在高处的一次俯瞰,午后女孩间的倾诉,回忆中的酸楚,锦衣夜行的勇气,印上脸颊的一个吻……我们曾经爱过很多,也忘却很多,但那些美好都还在,都停留在生命的河流里,生活在继续,我们未曾孤单过。
June 25

离歌

这个月走了三个很要好的朋友,我们互道珍重,我们约定要给彼此想念,我们甚至约好下次的见面,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离别是什么?离别是山有木兮木有枝,离别是城市上空的低气压,离别是我发梢上你的汗滴,离别是看到破绽不懂体谅,离别是伤心时的一叶障目,离别,是一条叫“放下”的小狗。

They said goodbye to each other, little knowing they were never to meet again.
他们说再见,却万万没想到,这就是永别。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于是,在你暂时放下手,或者暂时转过身的时候,你心中所有的,只是明日又重聚的希望,有时候甚至连这点希望也不会感觉到。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过来,当然也应该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放手,一转身的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别了。

June 10

秦时明月汉时关

雨中我来到梅家坞,穿越烟尘岁月,我与七年的深情沉淀劈面相遇。梅家坞之于我,是什么?是“一朵玫瑰花,闻了好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是 “一把旧雨伞,撑了好久,雨停了也不肯收”。秦时明月汉时关,人面呢,桃花呢?那天的风,那天的野花香,那天的阳光我从没忘记过,我以为我忘了。

少女时候的梦想大部分成真了,我有了一头长长的海藻一样的卷发,穿脆弱的丝袜和高跟鞋,那时我喜欢让我辛苦又情不自禁的人,而现在呢?

回家的一路灯火通明,那样富丽和旖旎。上海,你是我身体里娇艳的血,我们永不会分离。我生命里的黑暗甬道似乎在那一天,全部走过了。从此以后,都是青天白日。

March 15

美人胚子

天赐的上等容颜一定要配上安好的生活才叫人安心,叫人看着就觉得生活多诗意。即便红颜有一天褪了色,可是隐隐的优越气度还在,一招一式引人产生对岁月的遐想,日子一天天地安好度过,美人坐在窗前,与岁月共老,干干净净地完成自己的美丽人生。美人如果死了,也不叫人觉得恶心,淡淡的伤感萦绕在爱她人的心头,就好比旧时她用的香水。做一个好命的美人真是一桩享受的功课,卷面整洁,字迹秀丽,只管一笔一划慢慢地往上填。

这年头这样的美人好像都死了,才华的陆小曼呢?坚强的赵四呢?独傲的爱玲呢?都死了,都走了。现在的美人都耐不住寂寞,变着把戏地玩着自己的美色,让人看第一眼觉得惊叹,第二眼觉得不过如此,真正的美人是叫人一辈子心放不下,目光不移离的。

还有的美人,虽然坚强努力,可是命实在苦,那美丽动人的张柏芝不知道要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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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1

上海的冬天

关于此,我印象最深的恐怕是城市灰色的天空,
口中吐出的蒙蒙雾气,
鼎沸氤氲的路边小摊,
还有我那些三五成群裹着厚棉校服的高中同学们。
上海的冬天没有什么美丽之处,正如它的其他三季,
本来就是个很无趣的城市。
许是生活圈子狭隘,生活单调,
感觉那个时节考试尤其之多,
麻木的手指答起卷来很是怨闷,
自然就对上海的冬天没有任何好感。
我曾经想过要当一名登山运动员,作家和黑帮老大的女朋友,
但太多的作业和考试让我没有时间去实现。

 

我要在冬季回上海,
许多柔情许多亲切涌上心来,
脑中浮现出了漫天的烟花,人群中红彤彤的鼻子,
还有妈妈晾晒在外头厚实温软的棉被。
我曾在那些冬季的夜晚,窝在床上,读完整本《红楼梦》
我最爱的小说直到今天还是它,
它是那样得繁丽,
还有繁丽之后的萧瑟与空洞,
它是捧在手心里的盛宴般的人生。

 

期待着某天,永远地结束与上海的若即若离,
踏实地回到妈妈身边。
即使上海失落更多,
只要有家这样让我牵记的理由,
便已足够让我魂牵梦萦。

November 19

肥胖是美女的第一杀手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但是赶在岁月之前,还有一个杀手容易被忽视,那就是肥胖。肥胖,他冷血,他无情,美食是他的武器,沙发是他的道具,时间是他的帮凶,他藏在安逸的生活里一脸坏笑。
 
事起昨天在校友录上看到一张照片,是高中校花现在的模样。看到照片时,我的嘴就像棒子剧主人公一样,噢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记得她刚进校那年,是非常好看的,短发,娇俏,不着丝毫脂粉,清新自然,正是那个年龄的男孩梦中情人的样子,追求者众。高三文理分班,我和她不在一起,毕业后,再无联系。

现在照片上的她,比那时至少胖了二十斤,有明显的双下巴,皮肤似乎也不大好,衣着臃肿。站在她身旁的,是她高中时候的绯闻男友——他们依然在一起。我想如果我在街上遇见,是绝对认不出的,如果不小心碰到,还会说“阿姨对不起”。她胖了以后眼睛往上挤变小了,鼻梁陷在两颊鼓起的肉中间,腮帮子横向撑开来,像个馄饨。离我们毕业不过五,六年光景,她怎么就变成这样?当年的青涩纯真全然不见,但并没有升华成优雅妩媚的女人味,反而我看她的样子,看出了慈祥的感觉。

第二天在网上碰到老同学诺,于是发给她照片,她显然也被shock到,吐了四个字,“太可怕了”。

是啊,那个唇红齿白的小姑娘到哪里去了?

是啊,那眉眼间的灵气呢?

是啊,她怎么可以穿得像个中年妇女,再剪个锅盖头?

清秀和憨厚就在20斤肉之间啊!

我奔波忧患于多年的独立生活,三餐没个着落,也因为爱与被爱始终不能同时实现,所以仍然保持着清瘦的身影,甚至更瘦一点。扯远了,今天话题不是我。警钟长鸣,肥胖是美女的第一杀手,正在美的请牢记:绝对不能发胖!永远不要发胖!

再说一遍:绝对不能发胖!永远不要发胖!

不行,效果还不够:绝对不能发胖!永远不要发胖!

November 11

色 戒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张爱玲是我很喜欢的作家,读她的小说,总让人感叹情天恨海的悲凉。胡兰成的负心负义毁灭了张爱玲笔下的所有男人,世间都是无情的男子,爱情都是空中楼阁,所以她的文字永远带着一种情绪,隐恨未消。而在李安电影里,易先生被演绎成温情脉脉,那这绝不是张爱玲笔下的男主角。小说结尾,易先生亲手处决王佳芝之后,“喜气洋洋,带三分春色”,他明知她恨他,这样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才是张爱玲一贯的绝决与残酷。而李安却让梁朝伟坐在床沿双目含泪,彷佛王佳芝的爱情真的得到救赎,她的爱情终有所获,实是破坏了原著中的重要精神。说到底李安是个男人,而张爱玲对男人从来都不信任也不抱希望;这一点,李安站在男性角度,是无法和张爱玲达成一致的。另外,王佳芝还就汤唯合适,换了章子怡肯定不行。应了王佳芝的一句台词,“你想让我当妓女”,而章,绝对会演的就像妓女。

我很喜欢酒馆里那场戏,两个有情人之间突然通了灵犀。当易先生开始相信王佳芝——他很少相信一个人——他的脸上开始有笑容,他眼角生出泪,抵挡不住又要强行抹去,他的害怕在拥抱王佳芝身体的时候有了依傍;当王佳芝让易先生钻进了她的心里,那比喻用的真好,像蛇一样,令自己毛骨悚然的敌人,冰冷腻滑的钻进自己的身体。

人生呀谁不惜呀惜青春
小妹妹似线郎似针
郎呀穿在一起不离分
爱呀爱呀郎呀
穿在一起不离分

"郎呀,穿在一起不离分",仿佛虞姬对着霸王,穆念慈对着杨康,张爱玲对着胡兰成,我们都曾对着心爱的人,一字一血泪的唱啊,我们不要分离,不要分离,纵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是人有多少力量能撼动命运的掌?
  
青春,王佳芝感叹自己的青春,在冷雨中如许轻掷。纯洁、正义和友情,后来是什么,扭曲的性,鄙夷的目光,粗暴的呵斥,自己就是一颗棋子,易先生的青春呢,电影中没有交代,淹没在中年人疲惫的眼睛里——他谈到过,刚抓到的犯人是年轻时在党校时同学,脑浆鲜血溅了他一皮鞋,他和他现在的敌人,也曾经青春少年。乱世中的人生如此的虚幻,就像一场谎言,何时芦花明月共归去?当她看到那颗钻戒,那么的美,而比钻戒更美的,是钻石周围折射出的爱的光晕。他的眼神是温和而充满诚意的,他在笑,她却很想哭,她终于是败了,彻底地败了,她孤苦,她伶仃,母亲早逝,父亲另娶,舅妈贪财,同学出卖,情人无能,贞操乱给,只有这个敌人却对她很好,一万个美好的将来,抵不过一个温暖的现在,她只是想要温暖,于是她颤抖着嘴唇说,“走吧,走吧。” 易先生呆了呆,夺门而逃。只有她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一生会在什么时候嘎然而止,而王佳芝的一生在此时分明已经结束了。

张爱玲用她冷冷的笔调,不只嘲讽了易先生陷入情色陷阱,差点命丧黄泉,更重要的是也讥讽了王佳芝,这个最后放走敌人的业余玩票女间谍,误以为易先生”爱”上了她,却镜花水月一场,赔上一条命,至死不悟。易先生真的曾经爱过王佳芝吗?恐怕只是王佳芝自己的幻影吧! 
 
但是,没人应该小瞧懂得去热爱爱情的女人,男人们为了军国大业为了雄心壮志前赴后继,他们总是需要很多庞大的理由;女人们会为了一次触动心弦的钟情死而后已,她们不问缘由,她们也很少后悔,她们甚至比男人还要勇敢。当一个女人决定为一场虚无的爱而付出,她已经抛诸世界于脑后。这就是我眼中女人最可爱的地方。胡兰成离开张爱玲后,张说,“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了你,我亦不至寻短见,亦不会爱上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语气平静,却让人听出彻骨的心痛与悲凉。张曾说过,“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医者不自医,纵然是妙笔生花的张爱玲。

王佳芝真的死了,这不是琼瑶不是梅花烙,最后一刻会发生奇迹,他宁愿听着行刑的钟声,看着曾经两人曾缠绵的床褟,煎熬痛苦。他不是没动情然而王佳芝非死不可。因为他要忠于角色、忠于职责,他有上级、有使命、有任务,一旦发现易公馆的上宾竟是刺客的眼线,成什么话,不管他是不是爱她。这是他的代价和割舍。

我不喜欢这个结尾,离从小看到大的邪不胜正的桥段差太多。我理想中的结局是,他们抓住了易先生,王佳芝拿着鞭子,鞭笞着易先生,口里痛快的骂着,你这个变态,你这个变态,然后,她亲手结果了他,带着牛叉的闪闪的大钻戒远渡重洋,夕阳余辉下,一艘巨大的邮轮徜徉在水蓝色的大海中。镜头拉近,王佳芝穿着蓝旗袍站在邮轮前舱大甲板上,晚霞给她好看的侧脸镀上一圈金边,她转动着戒指,得意的笑…… 

October 30

流水帐

累得要死,还是写点流水帐。

夜路走多了总会撞上鬼,飞机坐多了会碰到机械故障和罢工。

28日晚9点多,准备check in的时候被告知飞机发生故障要检修,原本12点的起飞时间,推迟至第二天早上8点。

十分钟后,又来个人哇啦哇啦说,要转机去阿姆斯特丹的旅客请注意,由于法国机场工人罢工,此航班可能航班取消或延迟……

我两眼一黑,怎么就没昏过去?

半小时后来了部大巴,接我们去川沙的莫泰168。

和一个杂志社的法国男人一间房,聊天聊得迷迷糊糊睡着了。

睡了4个多小时,起床去机场,12小时的颠簸飞行,到巴黎戴高乐机场。法航柜台前滞留大批旅客,但次序井然。法航工作人员说,不知道今天航班是否恢复,建议直接帮我安排第二天的飞机。那男人一路陪我问东问西,这时说要么去他在巴黎的家住一晚好了,嗯,我承认,我是视觉动物,一张帅脸可以卸除我一半武装,不过想到在荷兰还有很多事要做,我还是坚决不从,不从啊不从。

就这样等啊等,等了3小时,航班有了,改成KLM。当飞机降落在阿姆斯特丹机场的时候,我的心情真是哭也哭得出来,天气也是很应景的阴雨天。

坐火车去wageningen,熟悉的车站,街道,车开过看到上课的教学楼……忙碌的学习生活要开始了,我想说:再见了babyface,再见了park97,再见了外滩18号,我且退隐江湖。Picture 039

October 15

这个夏天的记号

回家的前一天下午,我在星巴客用笔记本写下一些琐碎的回忆。我其实有很多话要说,又仿佛无从开口,选择几个切入点,作为老了后写回忆录的线索。
时间
在荷兰的岁月仿佛是凝固的,日复一日,我不觉得自己在悄然向女人挺进,直到电视上的偶像年龄越来越小,身边九十年代的小姑娘也开始出来混社会。马路上十多岁的女孩子追逐嬉闹,穿潮流的服装做奇异的打扮,这个年龄穿衣只求前卫出挑,质地与品位是不大考虑的。在那些身影里,我看见了自己的青春正对着我微笑。

目光转向窗外的车站,你看,眼前这些美丽的人儿,光鲜的衣着皱巴巴的裹在身上,脚上的皮鞋积满灰尘失去了光泽,精致的妆容渗出了汗水油光满面。我无疑被呵护得很好,白净的脸庞,洁净的手指,干净的气味和一颗依旧纯净的心,不愁吃喝的日子真好,可以让女人永保新鲜。不知今后我是否也会在日复一日挤公车的日子里逐渐老去,慢慢地,不自觉地老去?

不过,想想杜拉斯,我便不觉得自己会老得无价值。

灰色空间
我曾觉得当时做那样的决定很荒唐,然而再回首的时候我却很难评论对错。我无法告诉谁真相,无法告诉谁我其实想要过异样的无法预料的生活,并以这样的生活来填补自己的空虚。我发现男人要比我从前想得要简单得多,他们之中大都没有丰富的灵魂,他们喜欢观色,喜欢用下半身思考爱情,他们与女人是多么不同,所以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伤痛战争将没有停息的一天。男人的幸福是金钱是权力,而女人的幸福却只能由男人来决定,即便是在讲女权讲平等的现在,一个事业成功却一直未婚的女人,在大家眼里还是不够幸福的。为什么这两类不同的生物要彼此爱恋,并结合在一起诞生出另一个生命,让矛盾世世代代地延续下去?我不能否认除了动物本身的肉欲还有精神上面的美妙撞击,可是为什么这爱的撞击不能长久?社会和人性的复杂决定了男女感情的复杂,没有人是完美的,所以也没有感情是完美的。想通了这一点我就不再气那些背叛家人和女友的男人了。人都是自私的,谁都想在短暂的生命里过上好日子,找些乐子。我们不讲生生世世,我们只讲快乐和容易。

终生大事
提到这四个字,我就先要描述这样一副卷轴,她是那么的娇小美丽,夏天的时候飘散着清香的头发,穿着洁白的衣裙,伸展着瘦瘦的胳膊和白白的腿,身边的他同样是美好的样子,开朗纯真的笑容绽开在俊秀的脸上。他一看见她便笑,眼睛像夜晚的星星,她一看见他就温柔,轻柔的小手在他脸上胡乱拍摸。他们是人见人爱的情侣,今后的生活在别人眼里都是可以预料的,如此顺其自然的幸福美满,天长地久。他们都是没有心事的人,各自有着不错的成绩,不错的家庭背景,不错的伴侣,头上是蓝天,脚下是绿草,他们是无忧无虑的精灵,做人多逍遥!大学毕业之后,他们各自走上了工作岗位,拿着不多也不少的钱,婚姻开始在他们嘴边高频率地出现,人人都在等待这张美满的柬帖。
 
我不免有些感伤,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永远错过了。
 

在回家之前,我在东湖宾馆附近抱回一只猫,通身雪白,杏眼妩媚,标致的小模样绝不输给发财。刚拿回家时,这小妞硬是躲床底下两天不出来。后来胆子大了,常有模有样出来巡视一番,然后找个舒服的位置趴下看电视。有时歪着脑袋打量我,当我把脸别向她时,又慌忙收回视线继续一本正经地看电视,余光飞快地扫过我,然后昂着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我喜欢看她天真迷茫的大眼睛,似乎有隐隐的泪光,疼惜她小小的孩子气,而当看到她对着蓝天发呆时露出寂寞又独立的表情,又觉得我们其实心意相通,以致常买来各种口味的猫罐头,带着谄媚的笑去讨好她。若有若无,若即若离,做女人做成猫这样子,真是功德圆满。


要是我能生出一只猫来,那该有多好。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把他隐晦地写出来,在认识他之前,我也算经历过一些事情了。可是一旦碰到他,我马上变回到那个,普天之下我只信他一个,可以乖乖跟着他到天涯海角的小女生了。
我一开始就知道结局,所以我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尽量客观的人,我不能撒娇,不能埋怨,不能哭,不能腻也不能冷。现在,我和他的生活在这刻划上句号,说心里话,虽然有点难过和依依不舍,但是心里头还是抑不住有点兴奋,因为只要心存希望,生活就可以以激情和快乐的方式永远进行下去。明天是崭新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变得愈发美好。外面的阳光很好,我的最后一堂课结束了,该出去走走了。

结束
我走在大街上,混迹在人群中,这个世界与我无关,整个人仿佛被某种东西填得满满的,不留缝隙,让我不能思考,不能呼吸,不能停止脚步。他来接我,转过脸,看见车后窗的夕阳渐渐逼近,金色的酡红的耀眼的云霞彼此缠绕着升腾又升腾迎向空洞的蓝天,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March 30

无妄之爱

最近各媒体都在爆炒一条新闻,一个甘肃28岁女青年,疯狂迷恋刘德华十三载,父母卖了房子债台高筑支持她追星,终于,她日前来到香港参加刘德华的歌迷会,得偿所愿。随后其父跳海自杀,留下12页的遗书,满篇谩骂控诉,因为刘没有和杨单独会面详谈。而这位父亲留下的遗愿是,希望刘德华能再见他女儿一面。

事情被曝光之后,几乎所有人都众口一词说她全家变态疯子神经病。可是,有没有人想过她真的是一个病人?媒体要炒作,观众看八卦,就是没有人慈悲地帮帮她。在电视上,所有的谈判专家,心理学家在开始他们工作的时候,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好,我是来帮助你的。”就像芙蓉jj一样,明明是个病人,却能引申为一种经济。

我也迷过偶像,去看张信哲的演唱会,给蒲巴甲投票拉票,穿着意大利的球衣到酒吧看球,用吴彦祖的照片做桌面,有事没事发发花痴而已。而发花痴发到自毁,这又是何苦?我想这不是爱,真正的爱叫人快乐且上进的,能源源不断从中获得力量。

有一次翻老相簿,看到大人们年轻时候的样子,唧唧喳喳评论个没完。在大人闲谈中他们说漏了嘴,提起一位中老年叔叔的往事:
据说他当年是学校的校草,长得帅成绩好而且待人亲切,所以追求者甚多。其中有一个女生,因为实在太喜欢他,爱之不得,居然精神错乱,疯掉了。
“她真的疯掉了?”
“一辈子都住在精神病院。”
“然后呢?”
“哪有什么然后。反正,只有那男的去看她的时候,才会清醒过来。其他的时候还是神志不清。”
“哇…… 好像小说一样。”
“小说本来就来源于生活。”
在那之前,我总以为那一辈的人不了解爱情,其实他们何尝没有年轻过――甚至比我们更疯狂。可是,居然喜欢一个人到这种地步。爱上他,爱到不要自己;因为得不到,所以干脆把自己也放弃掉。这种爱,实在太沉重。后来,我们问当事人这个事情,他从来都不回答,只是尴尬地带过。除了照片,我没见过他年轻时候的样子。而现在的他,就是一个普通的老头。这种老头到处都是,头发稀疏,微微驼背。如果那位阿姨能够忍得几十年,就会知道当年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过如此。

March 21

火花

在超市买水果的时候,看到一个老太太,她站在那里的姿势突然就让我想到了外婆。外婆的背也是微弯的,她也会那样拣菜,只是外婆在上海,外婆会说着好听的吴侬软语拉家常;所以我只好拼命地看这个老太太。然后,我呼吸变得不规律,有种东西涌上了喉咙,我把脸别过去,努力地吸气。后来在计价器那里,这个老太太上来问我她手里的菜怎么称,我把车推到一边,笑着和她聊天,小心地帮她把标签贴在袋子上,生怕自己说的话她听不懂……原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说的就是这么回事,我回去一定要好好老吾老。

自我渐渐懂事以后,就心里害怕妈妈生病,因为在潜意识里她向来是我的精神支柱。尽管她的唠叨,她的琐碎让我常常忽略了她。直到有一天我发觉她是真的老了,妈妈有了白发,紧锁双眉,步履迟缓。我翻看妈妈年轻时候的黑白照片,那时候的妈妈19岁,刚上大学,正是风光的当年,那样吹弹可破,那样轻盈动人。

总以为身边的亲人会一直陪伴着自己,但终于明白,即使是最美丽最绚烂的烟花,也无法穿越时空的黑暗隧道,陪我们一起绽放的那些人,我们深爱的那些人,终将陆续和我们在某个时刻告别。

在我跟他提出分手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沉默了好久,轻声问:“是不是觉得像左手牵右手?”我默默无言,他垂下眼睛:“可是我不是。”我最后还是离开了你,不知道你是否还会想起我,用怎样的心情回忆我,带着笑还是沉默?世界上那么多人有着自己的旧情人,他们擦肩而过,从容一笑,从容?谁能从容?

February 27

各有各精彩

我始终觉得女人更易打动我的心,而我的成长一大半归于那些触动我心的女人。我喜欢和有意思的人交朋友,她们有自己的特色,不装B,不愤青,特自然。在红尘里打滚,她们不是没撒过谎,没走过迷途,但总而言之她们是光芒大于阴影的人。这年头世界过于苍白,她们便是一抹生动的色彩。
 
苏苏,和我从小一块儿长大,交情到了可以“临终托孤”的程度,虽然我们目前都无孤可托。苏苏把留在学校当作一生事业上的追求,我说苏苏你出来吧,外面的世界比大学更精彩,苏苏不愿意,苏苏说大学就是她的保护色。在上海的夏天,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手拉手吃遍吴江路,和小商贩讨价还价,长发在风里乱舞,背后是夜上海的灯红酒绿,儿时的岁月,又三三两两,晃晃悠悠的回来了。
 
cc,我在荷兰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聪明的女孩,如果她是男人,一定和我爱得旗鼓相当。她的聪明是不带侵略性的,能宽容,能顾大局。智慧有许多种,据说最高一级的智慧是老子发明的,叫做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从来不坚持什么,它可以适应任何环境,可以被挤压成任何形状,可以接纳任何污秽,可以消磨任何棱角,所以它的生命力最顽强,cc的性格便像水。目前来看,cc的爱情生活学业都很不错,你可以说,上天实在对她不薄,让她没有经历什么曲折就遇到Mr.Right,而我觉得,爱情是上天赐给有智慧女人的礼物。
 
莉莉,家世不太好,确切说是家长不好,他们有意识无意识地把自己的痛苦弄到自己孩子头上,这孩子又是个敏感的主,于是一自卑一孤独,便寻求自己的生存方式去了。莉莉有过不少男朋友,偶尔用大麻逗逗我,目前的工作还算体面,不停地相亲,出入大小party,她的目标是嫁个有钱人。窗外那么多男人坐在高级轿车里,到底哪个是属于她的呢?
 
香水,在上海的闹市区经营着一家极限运动器材店,救过流浪猫无数。我坐在她店里听她说猫咪的故事,个个都是宝,个个都举世无双。香水坚持了一年又一年,因为她说孤单更需要努力。不理解的人说她不可理喻,可是她充满自信的生活着,带着沉稳的步伐和满满的快乐。香水是生意人,但她的笑容比谁都纯真。
 
Nicole, 钢琴师,人缘很好,但又有一种让人不敢挑衅的清冷。我喜欢看她弹琴,手指上下翻飞,眩目极了,行遍天下,除却巫山,再也没有如她一般优雅美丽的云。Nicole,你过的还好吗?我常常忍不住要揣测你现在的样子,因为关于你的消息是那么少,我只能望着天空想象。她们说你结了婚,有一个漂亮女儿,长大一定如沉静温柔如你。地球是圆的,我们也许会重逢,岁月也是圆的,我想我们从未分离。
 
Jennifer,我的同班同学,我最佩服她的一点就是,在爱里她有一颗百折不挠的心。两年里她经历了两次情劫,第一次她大病一场,在咖啡店里对我说自己心如死灰,今后就行尸走肉过一生了。哪想过了大半年,遇到一个他,天雷勾动地火,像所有红尘里的小女子一样,爱得奋不顾身,惹来一身伤痕。且慢,接下来的情节峰回路转——那个他又回来了,轰轰烈烈恨不得互为血肉,看得我这个生性冷漠的人都开始不平静。当爱情在你面前露出凄绝的面目,你是否还有勇气,扑向烈火?
 
阿诺,和我同岁,已经开始被诺妈逼婚,但她自己一点不急,拒绝相亲对象的约会,原因只是打扰了她睡懒觉。阿诺长得很“帅”,性格爽朗幽默,所以朋友很多,甚至可以同时吸引男人和女人。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事情,是五年前我出国前夕,我们在外滩告别,谁也不愿先转身,于是你送我迎拉拉扯扯近一小时,最终达成一致,我目送她走进地下通道。阿诺,你转身的时候我忍泪忍得好辛苦,想到我们在百无聊赖的下午逃课去迪美,你被我又哄又骗从淮海路走到人民广场,那不识愁滋味的少女时代啊,不回头啊不回头。
 
侃子,别人叫她小侃子,我喜欢叫她小包子。对于这个傻妞我有自己的看法,她的很多想法我特别能理解,能相通的心灵不在乎隔了千万里。看到她能看到当年的自己,看到她对新工作抱怨,对生活沮丧,对人际关系迷茫,很想敲敲她的脑袋,可是看到她睁着大眼睛,带着淡淡的微笑,又不忍心。我们常常在一起做些很高尚或者很无聊的事,很三八也很严肃地交换一些意见,在彼此需要扶持的时候猛踢一脚,让对方滚向前。
  
从书上看到,女人最好的闺中密友其实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男同性恋者。女主角争强好胜但屡战屡败,但她会有一个无话不说的男性朋友,情同姐妹。他是同性恋,不喜欢女人的,但同时也不会伤害她。她尽可以在大败而归后趴在他怀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控诉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可以与他探讨和分享护肤心得,不必怕被厌烦,被暗中嘲笑;还可以在他男性的目光下发现自己的不足,不断完善自己。总之,他是一个在性别交集中的人。Sex & City里,Carrie有她的Peter,我有和我臭气相投的Jimmy。
 
在张信哲开的三千院里,我认识了Jimmy,新加坡人,同性恋者。Jimmy家里很富有,大学毕业后Jimmy没有进家族企业而是坚持做服装设计。因为性取向和梦想,他被亲人排斥在外,带着简单的行装只身来到上海,他说上海是他梦开始的地方。Jimmy邀请我做他的半成品模特,其实就是拿着一块衣料在身上比来比去,改进裁剪,这是正经模特不屑干的活。Jimmy生活不稳定,靠给人画画或设计为生,赚来的钱除了维持温饱和偶尔的小奢侈,又被投入服装设计。他对我没有情欲之爱,双手在我身上四处游走不觉尴尬,我们不会有爱恨纠葛,所以成不了“怨偶”,也就不会被恶语污了形象;他也不具备同性的可对比性,因此少了威胁和竞争。一次我们之间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我痛哭之后他柔声问,“还要不要做姐妹?”我停止抽泣忙不迭地点头:“要的要的要的,我们一辈子做好姐妹。”后来我收到新加坡的来信,Jimmy说他回家了但马上又要走,如果来上海一定会来找我。Jimmy,在此祝福你一切都好,有梦想的人都是幸福而可爱的。
 
我,在荷兰读书的上海人。每周有三到四天课,因为家住得离学校近,所以很容易迟到。喜欢在半夜看恐怖电影,不喜欢阳光,心中有梦想但做事拖拉。很多人以为我应该有很多男朋友,事实上我现在一个都没有;很多人以为一到周末我就会出去疯玩,其实我一直乖乖在家,若有非去不可的party,也一定在11点之前回家。对于未来,似乎没有期望。
February 11

这里下了雪

那天荷兰下了雪,雪白的世界刺痛我的眼,回到家关上房门我泪流不止,不要误会我是感伤,事实是我的眼睛对光刺激十分敏感。冬天是我最不喜欢的季节,新陈代谢减慢,我会发胖,皮肤干燥,头发凌乱。所以我想,如果有人在这个季节说喜欢我,即便我没兴趣心里也会感激他。

 

现在我处于一种很混乱的状态,因为我有很多想法,有点焦躁有点茫然,许多诚实的话我该告诉谁?我的本命年快要到了,听说每十二年的轮回会很顺或者很衰,不知道这次好运是否还会与我伴随。我是长得很大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不快乐。上天觉得要待人公平,所以在某些年,让我尝尽不快乐,终于现在,我和每个人一样,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诚实地说,我觉得自己人生至此风风顺顺,被亲人,朋友和男人宠溺坏了,不是没学过在别人的不同脸色下工作,只是怎么学也学不好。我是那么庆幸自己还有那么多真正知晓我的朋友,他们总是以我为荣,总是在餐桌下一脚踹在我的脚踝上,每当我那张乱说话的嘴巴越说越离谱。我妈说要我把棱角磨圆,不要在世上吓人,可是我觉得那是可怕得不敢去想的,若真有一天当我站在人群中侃侃而谈,却没人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的时候,当我要求自己的行为着装向大众统一模式的时候,当我总是微笑没有眼泪,总是赞美一大堆并且说起来流利得很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没有在世界上活着的必要了。

February 04

那些男性教我的事

有一个人,性格敦厚善良,我一直以为他是最不会撒谎的人。直到有一天发现他一直在隐瞒着我的部分真相。尽管那对我已毫无意义,他还演得不亦乐乎。他教会我,人心难测,还是要感谢他给我上了生动一课。

有一个人,朋友的男友。人前人后都是非常相爱,令人羡慕的一对。源于一次偶然,被我知道他竟然嫖娼!震惊之余,联想平日此人的表现,心惊肉跳。他教会我,一个男人,即使再爱一个女人,也是会出轨的,这是天性,与爱情无关。

有一个人,是我妈妈朋友的丈夫,看着老实甚至憨态可掬。有一阵子知道他们在忙于卖房置换。突然有一天,那位阿姨来我家哭诉,原来丈夫卷走所有卖房款与金银细软,抛下妻女跑国外去了。他教会我,万万不可轻信,哪怕是相伴多年,温柔无比的枕边人。

有一个人,认识他不少年了。知道他在国内有女友,似乎很甜蜜。不想一次去他家居然想要非礼我,转眼又看见他在网上深情款款称呼女友为小宝贝。他教会我,男人,是可以把爱和性分开的。

有一个人,普通中年职员的样子,在地铁里与我搭讪。我随口说快要××大学快要毕业,正在找实习。他一听来了劲,自称某机关部门主任可以介绍我去云云,又问我要手机,我揶揄地说还没有。他仿佛看到机会及时抛出诱饵,那你来我单位实习我可以帮你先配一个的,什么时候出来我带你去挑?我笑而不语。该男急切掏出纸笔要留电话给我。怎么?你没有名片吗?我出其不意地问。嗯,嗯。。。刚好用完了。。。。。哦,我装出恍然大悟地样子。到站了我要下车,他千叮万嘱又很有把握,要我记得一定联系他。我暗暗冷笑,他教会我,男人好色,不分年纪,要是有可能,情人最好永远二十来岁的。

有一个人,女友在美国,是个各方面都十分完美的女孩;他在专业领域是个强人,很快也要去美国和女友团聚了。但我知道他在国内有过好几段暧昧的关系,他教会我,远处的天鹅肉比不上近处的红烧肉,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

有一个人,一次带我去ktv包房接人,那是我第一次进出这样的声色场所。他带着我穿梭在迷宫一样的ktv内部,令我大开眼界。他教会我,确切的说,是那次经历教会我,去那种地方的人,白天是衣冠楚楚的,晚上是禽兽不如的。  

有一个人,是一位快90岁的可爱的老人。从89年开始救助流浪猫至今,为此用尽一生积蓄,生活清贫,宁可自己吃泡饭咸菜,也要给猫咪们吃饭看病。他教会了我,恩,太多太多了,每当我百无聊赖,浮躁不安的时候,我需要一种闪闪发光的东西为我指明方向。他是我在这个浑浊末世里的方向标,想到便心头一暖,晃晃脑袋又可继续向前。  

写完了,我站在自己的房间里对着窗外大声诵念: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无论世人如何看待爱,我必要还爱以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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